原文标题:《 香港发出首张加密货币牌照 限八百万以上专业投资者 北京会参考吗 》
原文来源:吴说区块链
12 月 15 日 BC 科技集团(863.HK)旗下 OSL 交易所宣布,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监察委员会颁发的首个虚拟资产牌照,牌照类型为第 1 类证券交易和第 7 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这意味着香港发出了第一张加密货币牌照。
2020 年 8 月时,香港证监会已原则上同意向 OSL Digital Securities 颁发牌照。OSL 表示,除香港牌照外,根据新加坡《支付服务法》,OSL 已正式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申请数字资产牌照。
香港证监会在 2019 年 11 月 6 日发出的《立场书》中明确指出,数字资产网上交易平台如在平台上提供至少一种的证券型代币交易,则属于证监会管辖范围,须领有第 1 类(证券交易)和第 7 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受规管活动牌照。
第 1 类受规管活动为证券交易,主要涉及为客户提供股票及股票期权的买卖/经纪服务;为客户买卖债券;为客户买入/沽出互惠基金及单位信托基金配售及包销证券。通常证券公司和投资咨询公司会持有这个牌照。第 7 类受规管活动为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搭建操作配对客户买卖盘的电子交易平台。申请 1 号牌和 7 号牌均需要两名以上的机构负责人,具备相关的行业资格证书或相当的经验;公司主体必须是香港公司,或在香港注册的外国公司,同时配备相应的董事和负责人员等。
OSL 强调,平台正式上线后,客户可通过 OSL 的安全合规平台交易高素质加密货币,包括比特币(BTC)、以太坊(ETH)以及通过严格筛选的证券型代币(STOs)。OSL 强调,客户需通过严格的 KYC 和反洗钱合规流程;为防止市场失当行为,OSL 将使用市场监控、交易监察及其它针对数字资产的防控措施。
不过 OSL 的牌照无法对散户提供服务,只能面向专业投资者或机构,个人资产不少于 800 万港币,机构资产不少于 4000 万港币。如果是你的一名投资者,不仅需要满足上述要求,而且需要有香港银行账户并且只能使用港币交易。
按照香港法律,专业投资者指 1. 获受托管理不少于 4000 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的资产的信托法团;2. 拥有投资组合总值不少于 800 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的个人;3. 拥有不少于 800 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的投资组合或拥有不少于 4000 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的资产的法团或合伙;4. 唯一业务是持有投资及由个人专业投资者全资拥有的法团。
与日本、新加坡不同的是,香港目前依然没有专门针对虚拟资产行业的法律体系,而是在现有的金融服务牌照基础上,为申请虚拟资产牌照的公司颁发虚拟资产框架内的对应牌照。
香港的虚拟资产监管框架有以下特点:
- 持牌平台目前只能面向专业投资者开放交易
- 支持证券型代币发行业务
- 法定货币和虚拟资产须隔离存放,客户冷热钱包须有保险覆盖
- 客户可使用传统金融体系下的投资者保护机制,也可以享有香港证监会为虚拟资产推出的特别保护措施
- 具备严格的 KYC / 反洗钱流程
火币(1611.HK)和 OKEx(1499.HK)也分别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公布了在香港申请牌照和相关证书的进展,不过火币和 OKEx 申请获得的是传统金融框架内的牌照和证书,而非虚拟资产监管框架内的牌照,代表其无法展开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业务。
火币在 8 月公布旗下火币钱包获得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及火币资管获得第 4 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和第 9 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牌照;OKEx 于 6 月公布旗下子公司获得香港信托公司注册证明书。
吴说区块链此前指出,火币和 OKEx 主营零售业务,如果决定接受香港虚拟资产框架监管,在战略上需要作出很大调整,至少在香港申请牌照的机构,需要放弃散户这块肥肉。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 5 天前的 12 月 10 日,新加坡第二大主权财富基金淡马锡控股的星展银行宣布将启动加密货币交易所,将提供四种法定货币(新加坡元,美元,港元,日元)和四种最成熟的加密货币(比特币,以太坊,比特币现金和瑞波币)的交易。同时该交易所还将提供加密货币的托管服务。12 月 11 日,BC 集团宣布与星展银行订立服务协议,为星展银行提供若干技术服务。
BC 集团的执行董事被称为「香港壳王」高振顺。据新财富,坊间传言,这位 1951 年出生的「福建帮」财技高手,原先只是香港尖沙咀的一位「小裁缝」,后转做外汇,凭借过人财技,华丽转身金融才俊,积累不菲身家,与马云、黄光裕、徐峥、宁浩等均有合作。
北京与香港金融行业一直有密切沟通,例如科创板发布之前也参考了港交所的改革。此前央行官员透露考虑把 1CO 写入证券法,央行法最近再次强调严禁发币,但也给比特币等虚拟商品交易留出空间。未来北京会否参考香港的动作,是更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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