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转载 近日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大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大庆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大庆市关于开展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告,整治范围包括(一)伪装成数据中心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个人;(二)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提供场地的企业和个人;(三)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四)以其他多种隐藏形式进行“挖矿”的企业、网吧、个人等。